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 “1039” 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1039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由国家八部委于 2016 年联合发布推出的,旨在解决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出口贸易中面临的诸多难题,如缺乏进项发票、外汇收款及结汇困难、出口退税繁琐等问题,促进对外贸易的便利化和规范化。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适用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外贸公司、工厂、外贸 SOHO 等各类从事出口贸易的经营者,但需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包括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河北唐山国际商贸交易中心、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黑龙江绥芬河市青云市场、江西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新疆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新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市场等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 .
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需在 15 万(含 15 万)美元以下.
一般为各类小商品、小排量产品等,适用于多品种、小批量的商品出口,尤其是那些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商品,如一些小型家居用品、装饰品、玩具、服装配饰等。像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众多小商品,就非常适合采用 1039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从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活动。涵盖了从商品采购、组货、报关、报检到出口等贸易全流程,要求所有交易环节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完成,以确保出口商品的源头可溯、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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